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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庆法院发出首份《预拍卖通知书》 督促被执行人履行法律义务
2023-11-10 19:08:18   来源:银川新闻网

  11月9日,记者从兴庆区人民法院获悉,为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建立健全执行工作长效机制,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督促被执行人于法定期限内履行法律义务,日前,该院探索建立了“预拍卖告知”制度,并发出首份《预拍卖通知书》。

  据了解,申请执行人赵某与被执行人韩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兴庆区人民法院审理,判决韩某向赵某返还借款30余万元。

  判决生效后,韩某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赵某遂于2023年5月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查询被执行人名下有一套房产,兴庆区人民法院遂对该房产进行查封。执行法官在入户评估房屋时,发现该房产为空置状态,被执行人韩某并不在该房屋居住。但径直拍卖房屋程序繁琐且会产生一定的费用,虽可实现赵某的胜诉债权,但实现债权时间较久。

  为此,执行法官向韩某发出《预拍卖通知书》,告知韩某不履行债务的行为将导致房屋被拍卖的后果。韩某收到《预拍卖通知书》后,意识到执行措施的强制性和后果的严重性,于当天主动向法院提出要一次性履行义务,最终该案顺利执结。

  据执行法官介绍,“预拍卖告知”制度是指在正式拍卖被执行人动产或不动产之前,向被执行人发出“预通知”,责令其在法院规定期限内履行全部债务的拍卖前置程序。专门针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按照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履行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提醒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有效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预拍卖通知书》是一份严肃的警告,旨在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否则将拍卖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这也是一份善意的提醒,告知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让被执行人认识到自身的错误行为,及时“回头”,改正错误,自觉履行义务,构建诚信社会。

  强制执行是实现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最后一个环节。兴庆区人民法院将始终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生产生活的影响。将惩治失信行为与树立诚信意识并行推进,彰显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同时,确保执行强制力度不减,通过刚柔并济实现依法履职与服务大局相统一。(记者 王辉)

【编辑】:张剑平
【责任编辑】:杨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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